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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屆次別 議案-第1屆第2次 大會類別 定期會
審查會別 保安案號 8
提案類別 議員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美燕 梁順發 盧崑福 陳秋萍 吳通龍 林燕祝 陳文賢 杜素吟 顏炎釧 蔡秋蘭 林全忠
連署人 唐碧娥, 黃麗招, 李文俊,
主旨 請重視為市民服務的義警、民防人員,定期更換制服。
說明 義警、民防人員自發性義務的辛苦為民服務,不求回報、任勞任怨,卻6年來其制服均未更新,影響觀瞻與士氣。
辦法 請盡速辦理義警、民防人員制服更新事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大會決議日期2011/12/8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發文日期2011/12/26
發文字號南議保安字第1000011618號
辦理情形 本案經市府101.01.03府警公字第1010008579號函復:
一、依據臺南市議會100.12.26南議保安字第1000011618號函辦理。
二、本局於本(100)年9月8日簽奉市府允准動支第二預備金新台幣(以下同)560萬元增購義警、民防人員服裝(含夏季制服及配件1套、皮鞋1雙)共3,434人,得標廠商業於12月13日完成套量,經費計需536萬元,依契約規定廠商應於套量畢60個日曆天內完成交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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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府警察局辦理100年度義警、民防人員皮鞋暨夏季制服(含臂章、職稱章、單位號碼章、領帶、領帶夾)採購案,皮鞋定於本(2)月10日驗收(計男、女鞋3,434雙),另制服業已套量畢,廠商依契約應於本(101)年3月13日前交貨。
2.為充實義警、民防人員服勤服裝需要,現由本府警察局保安科、民防科在一般事務費項下勻支簽辦採購「勤務帽」,於完成程序後發交所屬義警、民防人員使用。
3.另按年度調查各義警、民防人員實際服勤服裝需要,再視該局年度經費情形定期更換制服。
議會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