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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屆次別 議案-第2屆第7次 大會類別 定期會
審查會別 民政案號 12
提案類別 議員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陳怡珍
連署人 莊玉珠、蔡玉枝、陸美祈、賴惠員
主旨 有關台南市南門路松柏活動中心預計將進行整修,原先課程都結束並暫停招生,嚴重影響長輩權益乙案,本席建請台南市政府應訂定配套措施,協助長者找尋替代場所繼續課程,以維護市民權益。
說明 台南市南門路松柏活動中心預計將於六個月後整修,屆時工期將耗時十個月。在這期間,所有原先的課程都結束並暫停招生,這些長輩們被迫暫停活動及學習,甚至連老師都面臨無課可教的窘境,長者們感到權益被剝奪,明顯不受尊重。
爰此,本席建請貴府明訂配套措施,協助長者找尋替代場所以繼續課程,而非單方面中斷老人家的課業及休閒習慣,以維護市民權益,敬請公決。
辦法 如案由。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大會決議日期2018/5/27
大會決議 一、併民政人民請願2號案討論。
二、照案通過。(社會局已將松柏育樂中心整修期間學苑課程因應計畫送達本會)
發文日期2018/6/1
發文字號南議民政字第1070003872號
辦理情形 依臺南市政府107年6月5日府社老字第1070627504號函復:
本府就人民請願案(民政議提2號)「本市南門路松柏活動中心,為重新整修建物,從下學期起要停辦教學兩個學期(或更久,政府的工期,向來總是說延就延,這亦是司空見慣),要求有關單位提供適當之代替場所,以利於老人活動不致於中斷」及議員提案(民政議提12號)「有關台南市南門路松柏活動中心預計將進行整修,原先課程都結束並暫停招生,嚴重影響長輩權益乙案,本席建請台南市政府應訂定配套措施,協助長者找尋替代場所繼續課程,以維護市民權益」決議案2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已訂定「臺南市松柏育樂中心整修期間學苑課程因應計畫」,70期開課原則如下:
(一)由社會局租(借)用場地,以107年上學期開班之課程為限,並續聘該班老師,安排招生開課事宜,不增加學員收費。
(二)比照松柏學苑開課相關規定,「語文類」報名未達最低開班人數20人;「藝文類等」報名未達最低開班人數15人,不予開班。
(三)相關課程收費比照原學苑收費標準,80歲以上之長者報名第一科免收費。
二、另提供市區成人多元學習單位的課程招生簡章供學員參考,由本府社會局盤點轄內所有開設成人多元學習課程資訊,如「康寧園」、「社區大學」、「生活美學館」、「勞工學苑」、「市民學苑」及「樂齡學習中心」等,學員於松柏中心休館期間倘不參與原班課程亦可就近報名學習其他單位之學習課程。
議會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