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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屆次別 議案-第2屆第5次 大會類別 定期會
審查會別 民政案號 20
提案類別 議員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美燕
連署人 李中岑、李坤煌
主旨 請市府比照其他五都,發給鄰長車馬費。
說明 按市政宣導、登革熱防治、里長通知等等雜務,通常委由鄰長轉發,雖鄰長為榮譽職,但給予些許車馬費補貼亦不為過。
辦法 如案由。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日期2017/6/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發文日期2017/7/7
發文字號南議民政字第1060004647號
辦理情形 依臺南市政府106年7月17日府民區字第1060718822號函復:
本府就「請市府比照其他五都,發給鄰長車馬費」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有關各直轄市編列鄰長交通補助費情形如下:臺北市、臺中市、高雄市編列每人/每月2000元,新北市每人/每月1000元,桃園市編列鄰長工作協助費每人/每月2500元,本市無編列該筆經費。
二、然本府每年度編列鄰長福利經費包括春節慰勞金、文康暨訓練活動費用、報費補助、喪葬慰問金、健康保險費(公所負擔部分) 及意外險等,計每人/每年2萬9,468元(不含喪葬慰問金1萬元/人);總經費合計4億3,350萬3,748元。
三、如編列每月鄰長交通補助費2,000元,則每年度須增列經費高達新臺幣3億5,000多萬元,因考量市府財政狀況及施政優先順序,目前首要之務以攸關民眾安全及城市發展的基礎建設預算為優先,惟地方公共事務之推動不容暫緩,仍善用現有資源,充分應用財源編列上揭鄰長福利經費,以增進里鄰長情誼交流,強化里鄰長服務職能,並慰勞里鄰長為地方服務之辛勞。
四、綜上,有關比照編列鄰長交通補助費,依目前市府財政狀況尚無法容列,未來視財政狀況再行研議。
議會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