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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屆次別 議案-第1屆第9次 大會類別 臨時會
審查會別 會務案號 5
提案類別 會務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賴議長美惠
連署人
主旨 修正「臺南市議會錄影、錄音管理規則」草案,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103年度第2次政黨黨團協商第2次會議決議再經研商後辦理。
二、檢附「臺南市議會錄影、錄音管理規則」修正草案總說明、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修正後條文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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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議會錄影、錄音管理規則修正總說明
  臺南市議會(以下簡稱本會)錄影、錄音管理規則,為配合地方議會開會過程應全部攤在陽光下,接受全民檢驗案,以及目前議員轉錄範圍並無侷限於市政總質詢,轉錄費用並無另予收費,另為符時宜,並針對部分規定酌作文字修正,除第二條、第四條、第七條、第九條、第十條未予修正外,爰檢討修正第一條、第三條、第五條、第六條、第八絛條文,其修正要點如次:
一、為符法規名稱,酌作文字修正(修正條文第一條)
二、地方議會開會過程應全部攤在陽光下,接受全民檢驗,規範本會開會過程所製作之錄影帶、DVD或錄音檔處理方式(修正條文第三條)
三、檢討本會議員轉錄範圍及收費內容(修正條文第五條)
四、規範本會有關會議進行之錄影、錄音,會外人員之處理方式(修正條文第六條)
五、配合實務運作,明確規範轉錄種類(修正條文第八條)
辦法 提請大會同意後報行政院備查,並函知市政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提送大會審議
大會決議日期2014/8/13
大會決議 一、大會開、閉幕;一、二、三讀會;市政總質詢;業務報告及質詢,都能透過有線電視公司託播、直播。網路平台可隨選隨看。
二、修正通過。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辦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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