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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屆次別 議案-第2屆第7次 大會類別 定期會
審查會別 工務案號 41
提案類別 議員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莊玉珠、蔡淑惠
連署人 李坤煌、郭信良、林美燕、許至椿、杜素吟
主旨 請市府協助將南區聖懿堂廟埕場地,鋪設強化人行道磚,作為停車場地。
說明 一、 南區明亮里停車場地不敷使用,經蘇三柱里長與該廟協調甫達成協議,同意提供該廟前廟埕(約三百餘坪)作為停車場地使用。
二、 該廟同意平時可以使用該廟埕作停車場之用,但廟會期間,則暫停開放使用(會先行通知停車使用人)。
三、 請市府工務局協助將該廟埕場地鋪設強化人行道磚取代目前之水泥地面,以利停車使用。
辦法 如案由。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請市府儘速安排會勘後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日期2018/5/25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發文日期2018/6/4
發文字號南議工務字第1070004044號
辦理情形 本案經市府107年6月11日府工養一字第1070637353號函復:
本府就「協助將南區聖懿堂廟埕場地,鋪設強化人行道磚,作為停車場」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案本府工務局原安排於107年5月18日現勘,惟經莊玉珠議員於5月15日電話通知聖懿堂無法提供土地同意書,請本府工務局取消會勘。
二、本案將俟取得永久土地使用同意書後,再行研議辦理。
議會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