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屆次別 |
議案-第1屆第1次 |
大會類別 |
定期會 |
審查會別 |
工務 | 案號 |
14 |
提案類別 |
議員提案 |
來文日期 | |
來文字號 | |
提案單位/人 |
陳朝來 |
連署人 |
郭秀珠, 賴惠員, 李文正, 陳進益, 邱莉莉, 蔡淑惠, 陳文科, |
主旨 |
建請市府以區段徵收規劃開闢佳里區建南里、安西里之都市計畫農地,以利地方發展。 |
說明 |
一、位於佳里建南里及安西里農地(佳西路西邊)面積廣闊,均為農漁用地。 二、藉區段徵收可增加公共場所,並為建南里和安西里興建活動中心,併大型都會公園。 三、該處位置適中,西往七股、東直往麻豆,交通便捷;因此,建請儘速辦理區段徵收,以利地方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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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 |
建請市府以區段徵收規劃開闢佳里區建南里、安西里之都市計畫農地,以利地方發展。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1/7/11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發文日期 | 2011/7/28 |
發文字號 | 南議工務字第1000011022號 |
辦理情形 |
本案經市府100.8.15府地徵字第1000580534號函復: 經查都市計畫農地之開發利用,應由都市發展局基於都市發展需求,作整體考量,擬訂都市計畫及其細部計劃後,再由本府相關局處辦理相關作業,敬請詳查。 ------------------------------------------------------------- 本案經市府100.9.8府地徵字第1000666449號函復: 一、旨揭案件辦理情形,前本府100年8月19日府都規字第14000634849號函復在案,合先敘明。 二、另有關以「區段徵收」開發乙節,未來將配合興辦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進行都市計畫變更審議程序時,協助區段徵收可行性、公益性、必要性及財務等各方面評估報告之審查,以利本案之推動。 --------------------------------------------------------------- 地政局: 已於100年8月15日以府地徵字第1000580534號函函復臺南市議會,並副知陳議員。另於100年8月22日以南市地徵字第1000650378號函函請本府都市發展局將本案錄案辦理並復知本局。俟該局函復後,參考其意見,續辦函復陳朝來議員事宜。
都市發展局: 1.查本府目前辦理中之「變更佳里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業由內政部都委會專案小組審查中,有關建議以區段徵收規劃開闢佳里區建南里、安西里之都市計畫農地乙節,因涉重大性議題,非屬一般人民陳情案件,尚難以逾期人陳案方式逕向內政部陳情,先予敘明。 2.有關以區段徵收方式辦理開發者,應由需用土地機關或興辦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同地政機關及相關業務機關,依開發目的,參酌當地自然、社會經濟條件等需要堪選範圍。 3.確定開發目的及勘選區段徵收範圍後,應彙整包括土地使用基本資料、民眾參與意願調查及財務分析資料送請地政主管機關就可行性、財務等分析評估,並提送地政司土地徵收審議委員會,就公益性、必要性審查。 4.綜上,有關建議以區段徵收規劃開闢佳里區都市計畫農地乙節,將於本次通盤檢討發布實施後,再配合開發目的及興辦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需求,循上開程序辦理,較為妥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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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附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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