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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屆次別 議案-第2屆第7次 大會類別 定期會
審查會別 教育案號 13
提案類別 議員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莊玉珠、蔡淑惠
連署人 郭信良、李坤煌、杜素吟、許至椿、林美燕
主旨 南區永華國小附設幼兒班,請增設中班案。
說明 一、永華國小附設幼兒班,因只有大班、小班、混齡班,未分出大、中、小班。
二、國小附近之里長與里民反映,配合幼兒教育之大、中、小班,將現有之大、小、混齡班,予以調整為大、中、小三班,以符在地人士之望。
三、請教育局協助處理。
辦法 如案由。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大會決議日期2018/5/25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發文日期2018/5/31
發文字號南議教育字第1070003819號
辦理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以107.6.26府教特(一)字第1070627200號函復本會:
本府就「南區永華國小附設幼兒班,請增設中班案」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經查核定永華國小附幼2班60名,且現行為混齡教學,尚非大班、小班、混齡班之別。
二、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8條定有以下3種班別: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每班以16人為限;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每班以30人為限;離島、偏鄉及原住民族地區之幼兒園,二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每班以15人為限。
三、承上,各幼兒園於每年依本市招生順序(含身分別及年齡別)錄取之學生後,進行編班工作。另,若設定各班別年齡層,將引起排擠原可能入園之不利條件幼兒或年齡較長之幼兒。
四、未來考量南區公立幼兒園供給比率及近年招生情形,教育局將審慎評估該區市立國中小閒置空間量,進行108學年度擴大公共化教保服務之可行性評估。

一、107年6月26日府教特(一)字第1070627200號函復。
二、經查核定永華國小附幼2班60名,且現行為混齡教學,尚非大班、小班、混齡班之別。
三、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8條規定。有3種班別,各幼兒園於每年依本市招生順序(含身分別及年齡別)錄取之學生後,進行編班工作。另,若設定各班別年齡層,將引起排擠原可能入園之不利條件幼兒或年齡較長之幼兒。
四、未來考量南區公立幼兒園供給比率及近年招生情形,本府教育局將審慎評估該區市立國中小閒置空間量,進行108學年度擴大公共化教保服務之可行性評估。
議會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