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屆次別 |
議案-第1屆第7次 |
大會類別 |
定期會 |
審查會別 |
民政 | 案號 |
1 |
提案類別 |
議員提案 |
來文日期 | |
來文字號 | |
提案單位/人 |
李退之 |
連署人 |
王錦德、楊麗玉、陳怡珍、蔡秋蘭、陳秋萍、賴惠員、郭國文、吳通龍、蔡蘇秋金、蔡玉枝 |
主旨 |
為日本石川縣金澤市議會田中展郎議長邀請本會簽訂兩會友好交流協定,以維繫雙方友好發展乙案,敬請審議。 |
說明 |
1.興建烏山頭水庫與嘉南大圳的日本工程師八田與一先生是台南和金澤共同的家人。八田先生出身金澤、貢獻在台南,台南把八田先生視為台南人,也因此促成台南與金澤之深厚友好關係。 2.台南縣市合併後,賴清德市長積極與金澤市交流,雙方每年定期互訪、參與八田與一先生相關之紀念活動;台南市政府並於2011年9月20日拜會日本金澤市上野之義市長,共同為「與一之道」揭牌,並簽訂觀光交流協定。 3.金澤是日本工藝之都,與台南同樣都存在最多的國家級藝術大師,肩負著國家藝術傳承的重任。期望藉由本會與金澤市議會簽訂友好交流協定,促進兩地在文化藝術、教育、觀光、體育與經濟等各方面交流,促進兩城市間更密切的友誼與實質上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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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 |
如案由。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4/6/20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發文日期 | 2014/6/26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政字第1030004025號 |
辦理情形 |
臺南市政府新聞及國際關係處:本案於7月1日收到金澤市議會總務課長來信洽詢,已將本市議會決議通過之情形回覆予金澤,後續兩市議會簽署友好交流協定部分,本府樂觀其成並予相關協助。 依據中華民國103年8月29日臺南市議會南議公共字第1030004411號函復:本案於103年7月吉日業以書函回復日本石川縣金澤市議會田中議長展郎告知本會同意簽訂兩會友好交流協定,惟簽定之時間、地點及相關情事,將與金澤市議會進一步聯繫協商辦理。 |
議會附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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