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


議案屆次別 議案-第1屆第5次 大會類別 定期會
審查會別 民政案號 25
提案類別 議員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盧崑福
連署人 林美燕、謝龍介、李退之、蔡玉枝
主旨 台南市民營納骨塔天都禪寺收取塔位管理費帳目不清,促請市政府民政局徹底稽查。
說明 台南市民營納骨塔天都禪寺除收取塔位費外,還得繳交高達15,000元的管理費,業者須設立殯葬設施基金管理委員會,且提撥管理費的百分之二交付信託,但業者至今未將管理費交付信託,本席質疑管理費帳目若不清且未專款專用,一旦塔位售罄,業者捲款走人,將爆發嚴重問題,特要求市政府民政局主動查帳,拿出公權力負起監督責任。
辦法 建請市政府民政局全面徹查並提出檢討說明。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大會決議日期2013/5/2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發文日期2013/5/24
發文字號南議民政字第1020010379號
辦理情形 依據台南市政府中華民國102年6月3日府民生字第1020473293號函復:一、本案業於本(102)年5月17日由貴會民政委員會召集人盧議員崑福主持,由本府民政局邀請有龍建設開發股份有限
公司及喜願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至本府民政局八樓會議室召開協調會,並有以下決議:
(一)請生命事業科依盧議員崑福所提議:限期「天都金寶塔」經營許可權人即「有龍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於2週內提出會計師簽證之完整管理費專戶年度決算書(應含喜願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報民政局核備,若未能提出,請民政局會同法制、政風研議撤銷該殯葬設施經營許可。
(二)請有龍公司、喜願公司於會議後能自行協商,為達成健
全「天都金寶塔」之營運組織或共同組織另一獨立之「管理委員會」,統一辦理管理費專戶及應依法提撥之2%殯葬設施經營管理基金。並請兩家公司健全公司組織,遵守相關法令規定,做好內部管理機制,以確保廣大消費者之權益。

議會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