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屆次別 |
議案-第2屆第5次 |
大會類別 |
定期會 |
審查會別 |
工務 | 案號 |
21 |
提案類別 |
議員提案 |
來文日期 | |
來文字號 | |
提案單位/人 |
張世賢 |
連署人 |
杜素吟、林全忠、蔡育輝、許至椿 |
主旨 |
建請市府儘速全面清查檢討大新營區路樹,進行改植、補植、整枝,讓路樹成為農村景觀重要一環。 |
說明 |
一、白河區芒果(檨仔)、木棉、阿勃勒、南洋櫻、桃紅心木,後壁172甲線及柳營義士路印度紫檀路樹,每每吸引農村旅遊觀光人潮,甚至保有綠色隧道美譽。 二、惟東山南99線東山至東原道路,以海邊植物(椬梧 )為路樹,水土不服、幾不成樣,反而破壞景觀,應予更換。 三、許多路段在鋪設柏油路面時,未保留足夠讓樹木呼吸接收雨水的樹穴空間,造成枯病殘敗現象,應即補救。 |
辦法 |
如案由。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
審查意見 |
請市府研議辦理。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7/6/23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發文日期 | 2017/7/6 |
發文字號 | 南議工務字第1060004519號 |
辦理情形 |
本案經市府106年7月14日府工園二字第1060723494號函復: 本府就「建請市府儘速全面清查檢討大新營區路樹,進行改植、補植、整枝,讓路樹成為農村景觀重要一環。」案,敬答覆如下: 有關檢討大新營區路樹及東山南99線東山至東原道路一案,本局將視現地樹木生長情形及相關生態評估,逐年針對不適宜現地種植之樹種進行補植、改植,若是適合現地種植之樹種亦應正確修剪整枝,以避免過度修剪,進而影響樹木生長狀態。 再者,鋪設柏油路段時,未保留足夠樹木生長之樹穴一案,現今法定樹穴面積為2m2,故後續亦逐年進行相關樹穴改善作業,並對相關機關及施作廠商進行宣導,避免柏油路鋪設時掩蓋住樹穴,因而造成樹木死亡或生長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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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附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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