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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屆次別 議案-第2屆第8次 大會類別 定期會
審查會別 教育案號 9
提案類別 議員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文正
連署人 林志展、王峻潭、林宜瑾、蔡蘇秋金
主旨 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獎金調整。
說明 擬在下屆大會前,建請爭取調整選手獎金事宜,希望可將獎金部分比擬例如臺中市之標準進行調整。
辦法 如案由。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大會決議日期2018/11/27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備註:係經第2屆第12次臨時會第1次會(107年11月27日)決議通過。
發文日期2018/11/30
發文字號南議教育字第1070007874號
辦理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以107.12.18府教體處全字第1071389902號函復本會:
本府就「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獎金調整」案,敬答覆如下:
一、有關提高身障選手參加運動會獎助金額乙案,說明如下:
(一)有關本市身障運獎勵金之核發係依據「臺南市參加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獎勵金發給要點」辦理,該要點已於縣市合併後參酌相關意見研議後,取原臺南縣獎勵金額較優基準再予酌增新臺幣1萬元整。
(二)本府基於鼓勵身心障礙者多走出戶外參與全民運動,爰於訂定時以選手、教練及委員會3者為獎勵對象,核發1至6名名次,破大會及全國紀錄者則另予加發破紀錄獎金,用以鼓勵推廣身心障礙者運動風氣,擴大獎勵對象,相較於其他五都,核發對象及核發名次皆六都之最。
二、考量目前本府之獎勵方式,其獎勵金額度及核發對象皆有提升,已有鼓勵之效,故有關提高旨揭賽事獎勵金乙案,將錄案研議。
議會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