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屆次別 |
議案-第1屆第7次 |
大會類別 |
定期會 |
審查會別 |
民政 | 案號 |
15 |
提案類別 |
議員提案 |
來文日期 | 2014/7/3 |
來文字號 | 府民區字第1030612509號 |
提案單位/人 |
林美燕 |
連署人 |
李退之、曾培雅、唐碧娥、林燕祝 |
主旨 |
建請本市的里鄰長文康自強活動費用由每人每年2,000元改為3,000元,請審議。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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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 |
如案由。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4/6/20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發文日期 | 2014/6/27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政字第1030004095號 |
辦理情形 |
依據臺南市政府中華民國103年7月3日府民區字第1030612509號函復:本府就「建請本市的里鄰長文康自強活動費用由每人每年2,000元改為3,000元」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因考量市府財政狀況及施政優先順序,目前首要之務以攸關民眾安全的基礎建設預算為優先,惟地方公共事務之推動不容暫緩,仍善用現有資源,充分應用財源編列鄰長文康暨訓練福利經費,以增進里鄰長情誼交流,強化里鄰長服務職能,進而建全里鄰組織,並慰勞里鄰長為地方服務之辛勞。本案未來將視市府財政狀況再行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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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附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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