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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屆次別
議案-第2屆第6次
大會類別
定期會
審查會別
法規
案號
13
提案類別
法規報告查照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連署人
主旨
修正「臺南市政府衛生局組織規程」第三條、第四條、第十三條;「臺南市政府衛生局編制表」及「臺南市安平區衛生所編制表」,請查照。
說明
辦法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大會決議日期
大會決議
同意備查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辦理情形
本修正編制表已於107年1月1日實施。
議會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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