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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屆次別 議案-第2屆第5次 大會類別 定期會
審查會別 民政案號 33
提案類別 議員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曾培雅
連署人 洪玉鳳、林全忠
主旨 建請市府於東區文聖里設置活動中心,以利當地居民使用。
說明 一、文聖里人口數5545人,戶數約略1800多戶,目前東區文聖里沒有活動中心,造成里民一直沒有活動中心使用,都需向其他里借活動中心,懇請市府將裕平公園設置活動中心,以利當地辦理相關活動使用。
二、建請市府盡速編列預算興建文聖里活動中心。
辦法 如案由。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日期2017/6/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發文日期2017/7/7
發文字號南議民政字第1060004661號
辦理情形 依臺南市政府106年7月14日府民自字第1060718813號函復:
本府就「建請市府於東區文聖里設置活動中心,以利當地居民使用」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經查裕平公園面積0.12公頃(363坪),依多目標使用辦法(開發面積不逾15%)興建面積為54坪。
二.有關活動中心興建案,請公所依實際需求評估並取得適當土地,倘於公園內新建須申請「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再依內政部健全地方發展均衡基礎計畫規定提送興建計畫書至本局研議納入後續計畫型競爭評比審查爭取是項建設經費。
議會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