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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屆次別 議案-第2屆第7次 大會類別 定期會
審查會別 建設案號 13
提案類別 議員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育輝
連署人 林美燕、謝財旺、林志展、王峻潭、楊中成
主旨 建請市府為65歲以上老人免費配老花眼鏡,改善視力。
說明 一、市府免費提供65歲以上老人做老花眼鏡配鏡檢查,可早期發現眼睛病變,避免台南市民因視力不好發生危險。
二、參考其他縣市實施免費配鏡之政策分析,65歲以上老人家做配鏡檢查時,發現有八成三長輩都疑似有白內障問題,青光眼和黃斑部病變發現也提高約二倍,為讓老人家提早發現眼部病變及早治療,市府應照護65歲老人家實施免費配老花眼鏡,照顧老人福利。
辦法 如案由。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大會決議日期2018/5/25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發文日期2018/6/4
發文字號南議建設字第1070004001號
辦理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7.06.11府衛國健字第1070566478號函復:
本府就「建請市府為65歲以上老人免費配老花眼鏡,改善視力」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65歲以上老人老花眼鏡的配置須考量:
(一)本市65歲以上老人共271,315人(統計至106年底),老花眼鏡最低價至少300-500元,且依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供給榮民的免費老花眼鏡配置,考量老花眼鏡使用年限,平均每2年需重新配置,所需經費龐大。
(二)因老花發生時間最早從35-40歲皆可能發生,需詳細評估提供免費配老花眼鏡事宜,如經費來源、補助價格、補助條件、公會配合意願等是否執行需再審慎評估。
二、經詢問眼科專科醫師表示長者若罹患白內障、青光眼或黃斑部病變,配戴老花眼鏡並無法改善視力問題且老花眼鏡使用期限可能因個人差異、使用方式而不同,並非配置一副即可長期使用。
三、本市目前針對老人視力保健作為如下:
(一)本市「行動醫院、全民健檢」中提供視力檢查服務,避免視力不好造成危險。
(二)針對長者視力問題,本局於106年辦理糖尿病眼底攝影檢查活動,於偏鄉或眼底檢查率較低區域辦理,並加強宣導每年定期檢查。
(三)為響應高齡友善政策,本市公家機關服務臺及洽公處皆設有各式度數之老花眼鏡供需要的民眾借用。
議會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