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情形 |
本案經市府103年11月10日府地農字第1031019499號函復: 茲訂於103年11月19日上午10時假嘉南農田水利會塭內工作站集齊後赴實地勘查。 ================================================= 本案經市府103年12月4日府地農字第1031114447函復: 本府地政局就「佳里區蚶寮里北側排水設施新建工程」提案,敬答覆如下: 一、依據臺南市農地重劃區農路水路管理維護執行要點辦理。 二、本案前置作業已於103年11月19日上午10時會請蔡議員秋蘭、臺南市佳里區公所業務承辦人員及臺灣嘉南農田水利會塭內工作站業務人員至現場勘查,擬更新區段係位於農地重劃區範圍內,已請轄區公所依上開要點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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