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屆次別 |
議案-第1屆第7次 |
大會類別 |
定期會 |
審查會別 |
民政 | 案號 |
5 |
提案類別 |
議員提案 |
來文日期 | 2014/7/4 |
來文字號 | 府社團字第1030626990號 |
提案單位/人 |
郭信良副議長 |
連署人 |
邱莉莉、郭國文、吳通龍、陳進益林志聰、王峻潭、陳秋萍、蔡秋蘭 |
主旨 |
本市安南區鹿耳里活動中心年舊失修,結構安全經鑑定堪虞,為使民眾安全使用,建請編列預算拆除重建。 |
說明 |
一、鹿耳里活動中心年久失修,結構安全經鑑定單位評估安全堪虞,日前由各單位會勘做出3項建議: 1.編列預算做結構安全補強。 2.拆除後搭鐵骨造建築物。 3.拆除後重建鋼筋混凝土建築物。 二、依地方需求及要求,建請市府編列預算拆除重建鋼筋混凝土造建築物,並採多功能使用設計,以符合地方特色及民眾使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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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 |
如案由。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議辦理。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4/6/20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發文日期 | 2014/6/26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政字第1030004038號 |
辦理情形 |
依據臺南市政府中華民國103年7月4日府社團字第1030626990號函復:一、依據「臺南市里社區活動中心設置使用管理辦法」第2條、第3條規定,里活動中心之主管機關為臺南市政府民政局、社區活動中心之主管機關為臺南市政府社會局;管理機關為活動中心所在地區公所,爰此,倘里、社區活動中心有修繕或興建之需,由管理機關區公所參考地方意見妥為評估規劃向各該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合先敘明。 二、因預算有限,有關興建鹿耳活動中心所需經費龐大,將視未來財源情形衡酌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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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附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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