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屆次別 |
議案-第2屆第10次 |
大會類別 |
臨時會 |
審查會別 |
法規 | 案號 |
1 |
提案類別 |
法規報告查照案 |
來文日期 | |
來文字號 |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
連署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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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
修正「臺南市建築物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辦法」第4條、第6條、第7條,名稱並修正為「臺南市一定規模以下建築物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辦法」,請查照。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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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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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審查日期 | |
審查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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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會決議日期 | 2017/8/21 |
大會決議 |
同意備查 |
發文日期 | 2017/9/4 |
發文字號 | 南議法規字第1060006076號 |
辦理情形 |
「臺南市建築物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辦法」第4條、第6條、第7條,業經本府於106年6月30日以府法規字第1060666573A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臺南市一定規模以下建築物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辦法」。 |
議會附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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