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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屆次別 議案-第2屆第5次 大會類別 定期會
審查會別 民政案號 3
提案類別 議員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陸美祈
連署人 王錦德、林志展、李退之、林宜瑾、谷暮.哈就、呂維胤
主旨 建請市府儘速啟動東區大東夜市現址規劃「聯合辦公與市民服務」中心,以符實際之需。
說明 一、目前東區在平實營區、南台南副都心整體開發區以及未來鐵路地下化的帶動下,勢必具備一波再發展的條件,加上既有的醫院、學校、飯店、百貨公司、大型購物中心等公共服務設施,未來東區對於民眾的服務將朝更多元化方向發展。
二、惟服務市民最直接的東區區公所現址所在區位,缺乏停車空間、空間狹小,對於服務市民成效大打折扣,加上與市民相關之服務機關四散,造成民眾辦理公務往往多處奔波,造成事倍功半、舟車勞頓,已不符實需。
三、可預見在服務人口持續攀升以及服務項目持續多元的未來,建議市府利用大東夜市現址之「機31」機關用地,儘速規劃具符合未來需求之「聯合辦公與市民服務中心」,包括可提供東區區公所、戶政所、衛生局、圖書館…等單位。在有效整合相關機關後,各原機關現址亦可活化作為其他公共服務使用,以符實際之需。
辦法 如案由。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送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日期2017/6/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發文日期2017/7/7
發文字號南議民政字第1060004571號
辦理情形 依據臺南市政府106年7月14日府民自字第1060721938號函復:
本府就「建請市府儘速啟動東區大東夜市現址規劃聯合辦公與市民服務中心,以符實際之需」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有關案地「機31」機關用地,本府都發局目前仍與地主(南市農會)訴訟中,需俟最高法院判決後依結果辦理。
二.東區聯合辦公與市民服務中心涉及多個行政單位,後續將整合各方意見配合實際空間需求及財源研議辦理。
議會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