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


議案屆次別 議案-第2屆第1次 大會類別 定期會
審查會別 民政案號 7
提案類別 議員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育輝、林燕祝、曾培雅、洪玉鳳、盧崑福、王家貞、李坤煌、李中岑、郭秀珠、蔡淑惠、謝財旺、林阳乙、杜素吟、許至椿
連署人
主旨 建請市府參照高雄市,辦理65歲以上市民免繳健保費的補助,讓臺南市民感受市府德澤,跟上其他直轄市的小小幸福。
說明 高雄市滿65歲老人每月659元健保費都由高雄市政府補助,臺南市沒有道理不能做,請市政府能寬列預算並詳實精算,若目前無法全面發放,也請能制定排富條款,先針對弱勢家庭、困苦家庭進行補助,以減輕家庭負擔,讓市民有一點點小確幸。
辦法 如案由。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送大會討論。
大會決議日期2015/8/20
大會決議 一、本案併民政5號案(杜素吟、梁順發、蔡秋蘭、許至椿等議員提案)。
二、照案通過。
發文日期2015/9/1
發文字號南議民政字第1040004833號
辦理情形 依據市府104年9月3日府社老字第1040876886號函復:
一、有關65歲以上老人免繳健保費福利政策案,因為全面實施老人健保費自付額補助預算經費龐大,預估一年需要經費約新臺幣21億7,508萬左右(本市約24萬1,998個老人,每人每月保險費以749元計算),其經費龐大將排擠其它市政建設。
二、為使有限資源妥為運用並發揮最大效能,臺南市政府秉持優先照顧弱勢民眾之原則,以經濟弱勢的低、中低收入老人及65歲的身心障礙者作為優先照顧對象。
三、一般戶老人健保費補助,應由中央統一辦理,或待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通過,本市財政改善後,再行研議,目前經費仍以老人實際需要的照顧為主。
議會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