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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屆次別 議案-第2屆第1次 大會類別 臨時會
審查會別 臨時動議案號 4
提案類別 臨時動議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謝龍介
連署人 洪玉鳳、盧崑福、蔡育輝、林燕祝
主旨 市府各機關首長、副首長及科長以上主管未依規定列席市議會報告,請將市府相關人員移送行政院、監察院懲戒。
說明 一、本會第2屆第1次臨時會於104年1月6日至15日進行,市長、副市長及各級官員均未依規定列席,顯有廢弛職務,請將未蒞會之市府相關人員移送行政院、監察院懲戒。
二、嗣後本會各次會議,如市府各級主管仍未依規定列席,逐次移送懲戒。

辦法 如案由。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大會決議日期2015/1/16
大會決議 照案通過。
發文日期2015/1/22
發文字號南議議事字第1040000323號
辦理情形
議會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