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屆次別 |
議案-第1屆第7次 |
大會類別 |
定期會 |
審查會別 |
工務 | 案號 |
64 |
提案類別 |
議員提案 |
來文日期 | |
來文字號 | |
提案單位/人 |
李坤煌 |
連署人 |
黃麗招、杜素吟、李文俊 |
主旨 |
建請市府在永康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時,將永康區二王、三合、五王等三里之活動中心用地,規劃在二王(第一)公墓區段徵收計劃內(第4次提案)。 |
說明 |
一、永康區二王(第一)公墓確定無法遷葬後,在永康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中列入區段徵收做細部規劃。 二、永康區二王里、三合里、五王里等三里在第一公墓週邊,人口總共2萬多人,但至今尚無里民活動中心,且在三里範圍之都市計畫內亦無適當之興建場所。 三、二王(第一)公墓配合相鄰之農業區及綠地面積三十多公頃,大部分皆為公有土地,辦理區段徵收,以公地公用原則規畫為里活動中心用地,一併解決三里里民長期無活動中心之困擾,增加里民活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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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 |
建請市府主管單位納入永康第四次都市計畫通盤檢討。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4/6/20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發文日期 | 2014/6/26 |
發文字號 | 南議工務字第1030003747號 |
辦理情形 |
本案經市府103年7月21日府都規字第1030666809號函復: 本府就「在永康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時,將永康區二王、三合、五王等三里之活動中心用地,規劃在二王(第一)公墓區段徵收計畫內」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次永康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對於二王公墓整體開發之主要規 劃目標,係為調整市中心地區不合宜之土地使用、解決體育 場及公園取得開闢不足問題,並透過區段徵收配合處理私有 墳墓遷葬,以及構築大臺南地區外環道路交通系統,先予敘 明。 二、為使本市里、社區活動中心之興建、設置及管理有所遵循, 並發揮多元化功能,達成多目標使用目的,查本府訂有「臺 南市里社區活動中心設置使用管理辦法」,爰有關本案活動 中心之設置需求將由本市永康區公所通盤考量及評估。 三、另有關 貴席建議二王公墓區段徵收規劃永康區二王、五 王、三合等三里之活動中心用地乙事,業已納入旨案公民或 團體陳情意見,並將提交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予以參考審議 (編號:6-007、7-002)。 四、承蒙 貴席對於「二王公墓整體開發土地規劃利用」之關 切,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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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附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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