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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屆次別 議案-第1屆第7次 大會類別 定期會
審查會別 工務案號 64
提案類別 議員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坤煌
連署人 黃麗招、杜素吟、李文俊
主旨 建請市府在永康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時,將永康區二王、三合、五王等三里之活動中心用地,規劃在二王(第一)公墓區段徵收計劃內(第4次提案)。
說明 一、永康區二王(第一)公墓確定無法遷葬後,在永康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中列入區段徵收做細部規劃。
二、永康區二王里、三合里、五王里等三里在第一公墓週邊,人口總共2萬多人,但至今尚無里民活動中心,且在三里範圍之都市計畫內亦無適當之興建場所。
三、二王(第一)公墓配合相鄰之農業區及綠地面積三十多公頃,大部分皆為公有土地,辦理區段徵收,以公地公用原則規畫為里活動中心用地,一併解決三里里民長期無活動中心之困擾,增加里民活動空間。
辦法 建請市府主管單位納入永康第四次都市計畫通盤檢討。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大會決議日期2014/6/2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發文日期2014/6/26
發文字號南議工務字第1030003747號
辦理情形 本案經市府103年7月21日府都規字第1030666809號函復:
本府就「在永康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時,將永康區二王、三合、五王等三里之活動中心用地,規劃在二王(第一)公墓區段徵收計畫內」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次永康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對於二王公墓整體開發之主要規
劃目標,係為調整市中心地區不合宜之土地使用、解決體育
場及公園取得開闢不足問題,並透過區段徵收配合處理私有
墳墓遷葬,以及構築大臺南地區外環道路交通系統,先予敘
明。
二、為使本市里、社區活動中心之興建、設置及管理有所遵循,
並發揮多元化功能,達成多目標使用目的,查本府訂有「臺
南市里社區活動中心設置使用管理辦法」,爰有關本案活動
中心之設置需求將由本市永康區公所通盤考量及評估。
三、另有關 貴席建議二王公墓區段徵收規劃永康區二王、五
王、三合等三里之活動中心用地乙事,業已納入旨案公民或
團體陳情意見,並將提交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予以參考審議
(編號:6-007、7-002)。
四、承蒙 貴席對於「二王公墓整體開發土地規劃利用」之關
切,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

議會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