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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屆次別 議案-第2屆第5次 大會類別 定期會
審查會別 工務案號 63
提案類別 議員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莊玉珠、郭信良
連署人 王峻潭、曾順良、陳怡珍、蔡秋蘭、林阳乙、杜素吟
主旨 建請市府建置大樓管理人員需證照制度化,提升本市各大樓管理專業素質,以防範各項臨時災變。
說明 一、近年來建商大量的進駐及住商大樓蓬勃發展,帶來眾多外移人口挹注台南市經濟的發展。
二、然大樓管理委員會認知上都以自己人(無管理人員證照)或低價做為管理公司得標之依據,在此因果關係的衝擊下,無照營業公司大行其道,管理公司更替頻繁,在劣幣驅逐良幣趨勢下,不僅健全的公寓大廈管理維護業受波及,真正受訓取得證照者反不得其門而入。
三、有鑑於國內發生多次公寓大廈管理人員專業能力的不足,造成重大災禍。因此內政部營建署於88年起規定須取得「公寓大廈事務管理人員證照」才可執行公寓大廈管理維護事務。
四、為提昇居家與辦公環境管理品質、設備安全、防火避難等維護,建請市府建置大樓管理人員需證照制度化,提升本市各大樓管理專業素質,以防範各項臨時災變。
辦法 如案由。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請市府研議辦理。
大會決議日期2017/6/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發文日期2017/7/6
發文字號南議工務字第1060004559號
辦理情形 本案經市府106年8月14日府工使二字第1060809149號函復:(詳夾檔)
議會附件一 下載